医林改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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脏象著作。2卷。清王清任撰于道光十年 (1830年)。作者检阅古代典籍中脏腑论说及所绘之图,屡见自相矛盾,因感慨系之。谓“著书不明脏腑,岂不是痴人说梦?治病不明脏腑,何异于盲子夜行?”于是冲破封建理教之束缚,坚持对人体结构进行观察研究。通过对露脏尸体及刑余之人脏腑器官的直接观测,绘图立说,更正旧论,著成此书。上卷以论脏腑为主,纠正前人错误图论,如“肺外无透窍,亦无行气之二十四孔”。更创脑髓说,谓灵性记忆归于脑而不在于心,并从实际解剖,阐述五官的功能亦在于脑等等。下卷以论半身不遂之证治为主,对瘀血证之治疗多所创见。所立活血化瘀诸方,于临床颇多效验,一直被临床医家所沿用。但以所见皆残尸、腐尸,故其所绘之图与所论之说亦有误记或臆测之处。是以对此书的赞誉之外亦有所毁,现存初刻本及建国后排印本。[1]

  1. 余瀛鳌,李经纬 主编.中医文献辞典.北京: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.2000.第333页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