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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证名。因过食肉类所致的病证。因所伤之物不同,各用主治之药。《杂病源流犀烛•伤食不能食源流》:“伤肉,轻者山查,阿魏;甚者硝石、硼砂;伤狗肉,杏仁、山查。”《张氏医通》卷二:“伤诸肉食,用草果、山查。”伤肉亦可选用三黄枳术丸、三棱煎。狗肉伤亦可服芦根汁;食鸭肉不消,糯米泔水顿饮,一盏即消,食生肉在胸膈不化,必成症瘕,捣马鞭草汁及生姜汁饮之。参见伤食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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